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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未平!赵薇及旗下公司再被67位股民集中起诉 遭索赔5000多万元

2023-04-04 09:07:09 创业指导

2018年11月,祥源文化及时任董事长孔德永、西藏龙薇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龙薇传媒”)及其直接负责人赵薇、黄有龙收到上交所公开批评,称龙薇传媒与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家集团”)的股份转让事项中,在筹资计划、款项支付等方面均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同年4月,祥源文化还曾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对龙薇传媒通过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信息披露存在的虚假记载,给与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并对有关责任人孔德永、黄有龙及赵薇采取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但“风声”过去,事情仍未完结。近日,又有67位股民集中向杭州中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被告涉及祥源文化、赵薇、祥源文化法定代表人孔德永等人。

股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和其他资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企查猫工商信息显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燕东来,注册资本为61940.2409万元人民币。

在此案中,上海股民王女士表示,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她合计买入祥源文化(当时称万家文化)10000股,均价20.94元/股,至今仍持有。但由于龙薇文化发布虚假陈述导致股价下跌。经专业人士计算,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在内,她损失共计96203.29元。她因此将祥源文化、赵薇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祥源文化的该资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据此认定该行为构成“虚假陈述”。

因此判决:祥源文化支付王女士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王女士胜诉外,由杭州中院审理、只将祥源文化列为被告的其余16起股民维权案也已一审宣判,赔偿款合计488026.72元。因不服判决,今年2月15日,赵薇及祥源文化提起上诉。

2月21日,5名重庆股民状告赵薇和祥源文化案件也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截至目前,仅法院受理的祥源文化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案件,就已达到512起。

另外,据祥源文化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19日,祥源文化有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80起已开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33起已撤诉并收到裁定书,剩余案件延期或尚未开庭,诉讼金额共计57,781,807.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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